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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肉选得好,炖出来肯定糯得能化在嘴里。”古月笑着把肉放在枣木案板上,案板已经用了十几年,表面被无数次切肉、剁菜磨得温润如玉,还留着淡淡的肉香和菜香。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细镊子,镊子尖部闪着银色的光,是专门用来处理肉皮细毛的。他低下头,眼睛凑近肉块,小心翼翼地夹去皮上的细毛——那些细毛又短又硬,藏在皮纹的褶皱里,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,“这些细毛不夹掉,炖出来会影响口感,吃的时候嚼到毛,多膈应人。”他的动作格外轻柔,像在处理一件珍贵的艺术品,夹完一块肉,还会对着光检查一遍,确保没有遗漏。
夹完细毛,古月从刀架上取下一把厚重的斩骨刀,刀身宽大,刀刃锋利。他把肉切成10块,每块都是长10厘米、宽5厘米的方块,切得整整齐齐,大小几乎一模一样,像列队的小士兵,并排摆在案板上。切肉时,刀刃落下的声音干脆利落,“咚咚”的声响在安静的后厨里回荡,偶尔有细小的肉末溅到案板上,他会随手用刀背扫进旁边的垃圾桶里。
他把肉块放进不锈钢锅里,加足量的冷水,刚好没过肉面2厘米:“冷水下锅才能让肉里的血沫充分渗出来,要是用热水,肉的表面一下子就熟了,血沫全裹在肉纤维里,炖出来会有腥味,汤也会浑。”他用手轻轻搅动了一下肉块,让每块肉都均匀浸泡在水里,避免有的肉露在水面上。
他打开燃气灶,调到大火,蓝色的火焰舔舐着锅底,很快就传来水被加热的“滋滋”声。然后他从调料架上取下两片老姜片——是从乡下老家带来的,比普通姜片更辛辣,去腥效果更好——用刀背轻轻拍扁,扔进锅里,又倒了一勺自酿的糯米料酒,酒液呈浅琥珀色,带着淡淡的米香:“姜片和料酒能去腥,还能让肉的香味更透,不会闷在肉里。”
水渐渐烧开,表面浮起一层灰褐色的血沫,像细小的棉絮,还带着点浑浊的杂质。古月拿着长柄勺,勺子边缘还沾着点昨天炖菜留下的痕迹,他小心翼翼地撇净血沫,连细小的血沫都没放过,动作慢而仔细,手腕轻轻转动,把血沫拢到一起,再舀进旁边的小碗里:“血沫一定要撇干净,不然炖出来的汤会浑,肉也会有腥味,影响口感。”他撇了一遍,又等了两分钟,确认没有新的血沫浮上来,才停下动作。
撇完血沫,古月又煮了3分钟,看着肉皮微微变软,颜色也变成了浅粉色,才把肉捞出来,用温水冲洗干净——避免用冷水,冷水会让肉质遇冷收缩,变得柴硬。他把肉放在漏篮里,沥干水分,肉块表面还冒着淡淡的热气,肉皮呈现出诱人的浅粉色,脂肪层微微透明,像裹了一层薄蜡。
接下来是炒糖色,这是把子肉红亮诱人的关键步骤,也是最考验火候的一步。古月起了个干净的铁锅,锅壁光滑,没有一点油污。他放了两勺冰糖,冰糖呈半透明状,是从粤省买来的黄冰糖,比普通白冰糖更甜,还带着点淡淡的甘蔗香;又加了一勺清水,刚好没过冰糖,小火慢慢熬。冰糖渐渐融化,从块状变成透明的液体,随着温度升高,颜色慢慢变深,从浅金黄色变成深琥珀色,又慢慢变成深枣红色,还冒出细小的气泡,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焦糖香,甜丝丝的,像小时候吃的麦芽糖,让人忍不住想凑近闻。
“火候一定要小,火大了冰糖容易糊,炒出来会发苦,整锅肉就毁了。”古月盯着锅里的糖色,眼睛都不敢眨一下,右手握着锅柄,时不时轻轻晃动铁锅,让冰糖受热均匀。等糖色变成深枣红色,气泡变得细密时,他赶紧把焯好的五花肉皮朝下放进锅里,动作快而稳,避免被热油溅到。肉皮接触到热糖色,发出“滋滋”的轻响,油花微微跳动,很快就变成了诱人的深枣红色,脂肪层微微融化,渗出来的油混着糖色,让肉看起来更油润,像裹了一层发亮的红漆。
“这糖色炒得刚好,红亮不发苦,裹在肉上才好看。”古月满意地点点头,用铲子轻轻翻动肉块,让每块肉的每个面都均匀裹上糖色——正面、侧面、底面,连边角都不放过,确保每一块肉都呈现出均匀的深枣红色。裹好糖色的肉块放在锅里,像一堆红玛瑙,好看得让人舍不得吃。
然后他加了一勺生抽、半勺老抽,生抽是粤省产的头道鲜生抽,咸鲜适中;老抽是鲁省产的老酱油,颜色深浓,上色效果好。他用铲子轻轻翻炒,让酱油均匀裹在肉块上,肉的颜色又深了一层,变成了红棕色,更显油亮。接着从香料罐里取出两颗八角、一小段桂皮、两片香叶——八角选的是个大饱满的,桂皮是桂树皮,香叶是晒干的月桂叶,都是去年刚买的,香味浓郁——扔进锅里,翻炒出香料的香味。八角的辛香、桂皮的醇厚、香叶的清香混在一起,瞬间盖过了焦糖的甜,变成了让人食欲大开的复合香气,弥漫在整个后厨,甚至飘到了前厅。
“老抽别多放,不然肉会发黑,掩盖住糖色的红亮,吃起来也会有苦味;生抽提鲜,香料增香,比例得刚好,多一点少一点,味道都不一样。”古月边翻炒边说,手里的铲子不停,确保每块肉都能沾上调料,香料的香味也能充分融入肉里。
炒香后,古月加了足量的热水,热水是刚烧开的,冒着热气,倒进锅里时,发出“哗啦”的声响,刚好没过肉面2厘米:“一定要用热水,冷水会让肉质遇冷收缩,变得柴硬,嚼起来像木头;热水能让肉保持软嫩,还能让调料更快地渗进肉里。”他用铲子轻轻按压了一下肉块,确认所有肉都浸在水里,然后把火调到最小,蓝色的火苗变得微弱,只在锅底中心跳动。
接着,他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白色的瓷盘,瓷盘边缘有个小小的缺口——是去年不小心摔的,他没舍得扔,刚好用来压肉。他把瓷盘轻轻压在肉上,瓷盘刚好能盖住锅里的肉块,让每块肉都完全浸泡在汤汁中,不会因为炖的时候浮力浮起来,导致部分肉没浸到汤,味道不均匀。
“这是鲁省炖把子肉的老诀窍,用瓷盘压着肉,能让肉全浸在汤里,入味均匀,还能让肉炖得更糯。”古月盖上锅盖,锅盖边缘用湿纱布围了一圈,防止蒸汽跑漏,让锅里的温度保持稳定,“小火慢炖两小时,让脂肪慢慢融化,汤汁渗进每一丝肉纤维,这样炖出来的把子肉才糯而不腻,咬一口能拉出丝。”
后厨的挂钟“滴答”走着,指针缓慢地移动,记录着时间的流逝。古月也没闲着,他从菜篮里拿出新鲜的黄瓜,黄瓜是早上从菜市场买的,顶花带刺,翠绿新鲜。他用清水冲洗干净,放在案板上,切成粗细均匀的细丝,每根丝都约0.5厘米宽,切好的黄瓜丝放进玻璃碗里,加了蒜泥、陈醋、少许盐和香油,用筷子轻轻拌匀,装在几个小玻璃碟里,放在冰箱里冷藏——等会儿吃把子肉时,用清爽的黄瓜解腻正好,酸辣的口感能中和肉的油腻。
他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陶瓷茶壶,放进几片晒干的陈皮——陈皮是去年从粤省新会淘来的,已经陈化了三年,颜色呈深褐色,闻起来有淡淡的果香。他倒进滚烫的开水,盖上壶盖,让陈皮在热水中慢慢舒展,释放出香味,泡成一壶陈皮茶,专门给马磊他们这些比拼饭量的人准备的,陈皮能助消化,避免吃太多肉消化不良。
“老板,把子肉快好了吗?我特意早点来帮你打下手。”苏瑶的声音从后厨门口传来,她穿件米白色的碎花连衣裙,裙摆绣着浅黄的姜片图案,姜片边缘用金线勾了轮廓,走一步就晃一下,像撒了把小姜片在舞动。她手里拎着个帆布包,包上印着“有机蔬菜”的字样,里面装着刚从菜市场买的新鲜香菜,还带着清晨的露水,叶子翠绿挺拔。
“快了,再炖半小时就能收汁了。”古月笑着迎上去,接过苏瑶手里的香菜,放在水槽里冲洗,“刚好缺香菜,你来得太及时了。今天马磊他们要比饭量,炖了10块半斤装的把子肉,得让他们吃着香,还不能太腻,等会儿撒上香菜,既能增香提色,还能解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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