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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城的晨光总带着点温润的潮气,像被揉软的棉絮,从百年商业街的青石板缝里渗出来,漫过小巷食堂的木门槛,在后厨的瓷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古月站在操作台旁,灰色纯棉t恤的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——那是雇佣兵生涯和常年颠勺练出的弧度。藏青底色的围裙上绣着“小巷食堂”四个米白小字,边角被洗得有些发毛,却干净得没有一丝油星。
他手里捏着一把尖细的镊子,正专注地给五花肉去毛。指尖的力度控制得极好,镊子尖精准地夹住肉皮上的细毛,手腕轻轻一挑,细毛便应声脱落,连带着极小的一点肉屑都不会带下。这是他在鹰翼国当雇佣兵时练出的本事,拆炸弹时要稳,处理食材时这份稳劲便成了匠心。五花肉是今早刚从巷口王屠户那里订的,粉红的肉色里夹着雪一样的脂肪层,纹理规整得像幅工笔画。
后厨里飘着淡淡的肉香——昨晚卤的牛肉还剩一小块,被他切了片放在蒸屉上,借着蒸馒头的热气温着,香气混着酵母的甜,在晨光里酿得愈发醇厚。墙上的石英钟“滴答”走着,刚指向八点,前厅那台复古座机突然响了起来,老式的“叮铃”声穿透后厨的抽油烟机声,在安静的清晨格外清亮。
古月放下镊子,在围裙上蹭了蹭指腹的肉汁,快步穿过前厅。阳光刚好落在座机的铜制听筒上,反射出细碎的光。他拿起听筒,声音带着刚醒透的沉稳:“您好,小巷食堂。”
听筒里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,接着传来一个略带迟疑的男声,港城口音的尾调很明显,像被岁月磨过的沙纸,有点涩:“请问……是古老板吗?我、我想问问,能不能做猪头焖子?”
古月的指尖顿了顿。猪头焖子这东西,费工又费时,现在很少有餐馆愿意做——光是处理猪头就得耗上大半天,还得守着砂锅慢炖,利润却薄得很。他刚要开口,就听见对方急忙补充:“我知道这菜麻烦,要熬很久,得去毛、拆骨,还得压成型……要是不方便,我、我就再找找别的地方。”
男人的声音里藏着期待,还有点不易察觉的失落。古月想起前几天去采购时,刚好碰到屠宰场送新鲜猪头,个头大,猪皮厚实,他想着或许能做卤猪头,就留了一个放在冷柜里。“巧了,”他放缓了语气,“刚进了新鲜猪头,今天下午能做好。您几点来?我留份足量的。”
听筒那头瞬间传来一声明显的吸气声,接着是抑制不住的激动:“真的?太好了!古老板您真是帮大忙了!我五点半来,带一个同事,两个人够吃吗?”男人报上姓名,“我叫周明,十年前从港城搬去羊城的,这次是出差回来,就想尝尝小时候的味道。”
“够了。”古月应着,指尖在前台的便签纸上记下“周明,猪头焖子,17:30”,“您放心,味道差不了。”挂了电话,他走到前厅的黑板前,拿起白色粉笔,在角落添了行小字:“今日特供:猪头焖子(预订)”。粉笔划过黑板的“吱呀”声,像在给这寻常的一天添上了特殊的注脚。
“阿月,在写什么呢?”门口传来清脆的女声,苏沐橙拎着一个竹编菜篮走进来,鹅黄色的针织连衣裙被晨光染成了暖金色,外搭的白色短款风衣下摆扫过门槛,带起一阵栀子花香——她今早路过花店,特意买了一小束插在菜篮的缝隙里。长发用一枚珍珠发夹别在耳后,露出纤细的脖颈,发梢随着走路的动作轻轻晃动。
她走到黑板前,一眼就看到了那行小字,转头看向刚走进后厨的古月,笑着扬了扬下巴:“猪头焖子?这菜可是个功夫活,谁这么有口福订到了?”说着放下菜篮,从里面拿出一把水灵的菠菜和两个冬瓜,“刚在巷口买的,菠菜嫩得能掐出水,冬瓜也新鲜,够做今天的凉拌菠菜和冬瓜丸子汤了。”
古月正从冷柜里搬出那个猪头,冻得硬邦邦的,表面结着一层薄霜,放在操作台上“咚”地一声轻响。“一个老港城客人,搬去羊城十年了,回来寻味的。”他用指关节敲了敲猪头的猪皮,声音沉闷,“这猪头皮厚,炖出来的焖子才q弹。”
苏沐橙凑过去,指尖轻轻碰了碰猪头,冰凉的触感让她缩了缩手,笑着捶了下古月的胳膊:“你这冷柜温度也太低了,小心冻着手。”她看着猪头,“要怎么处理?我帮你搭把手。”
“先泡去血水,”古月转身拿过一个比洗脸盆还大的不锈钢盆,将猪头放进去,“得泡两个小时,中间换三次水。你帮我找块纱布,再去买两根大葱,香料柜里的八角桂皮都够,就是少了点去腥的葱。”他翻开操作台抽屉里的食材记录本,指尖划过纸面,“昨天刚进的冰糖还有,等会儿炒个糖色,卤出来的颜色更亮。”
苏沐橙应着,从储物柜里翻出一块干净的医用纱布——还是古月上次处理伤口剩下的,质地细密,刚好用来包香料。“我这就去买葱,顺便给林悦那小馋猫发个消息,不然她晚上来看到特供菜,又要闹着蹭吃。”她掏出手机,对着猪头拍了张照片,配文:“今日隐藏款:猪头焖子,限一份,猜猜是谁的?”
消息刚发出去,手机就震了一下。林悦的秒回带着一串抓狂的表情:“房东老板偏心!凭什么只有一份?我不管,我要蹭一口!哪怕就一小块!”苏沐橙把手机递给古月看,古月无奈地摇头,指尖划过屏幕上林悦的头像——一个卡通的烧杯小人,“留三分之一给她,别让她抢客人的。”
苏沐橙笑着把手机揣回兜里,拿起钱包:“知道啦,我的小管家。你泡着猪头,我去买葱,顺便带两屉巷口的小笼包当早餐,你早上还没吃东西呢。”她走到门口,又回头叮嘱,“泡第一遍水的时候加点料酒和姜片,去去腥味。”
古月已经倒好了清水,没过猪头大半,正往里面放姜片,闻言点点头:“放心,忘不了。”他看着苏沐橙的身影消失在巷口,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,落在青石板路上,像一幅温暖的速写。操作台上的猪头在清水里慢慢解冻,水面渐渐浮起细小的冰碴,和姜片一起安静地躺着。
两个小时过得很快,古月定的手机闹钟响了三次,每次都准时换水。第一遍水已经变成了淡粉色,像加了稀释的胭脂;第二遍水他加了半勺白醋,水色清亮了些;第三遍换了温水,猪头的表皮已经软化,用指尖能轻轻按出小坑。
他戴上加厚的橡胶手套,从墙角拿起一个专用的钢丝球——不是刷碗的那种粗硬款,是特意买的细钢丝球,不会刮伤猪皮。他蹲在操作台前,左手按住猪头,右手握着钢丝球,顺着猪皮的纹理细细擦拭。猪皮褶皱里的细毛被钢丝球勾出来,随着擦拭的动作落在盆里,他擦得格外仔细,连猪耳朵后面的小绒毛都没放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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